乐污防攻坚办〔2024〕2号
乐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1月12日零时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根据省、市监测和气象部门会商结果,1月11日起,气象条件转差,预测我市将出现重度污染。为进一步降低污染物累积,决定于1月12日零时起将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峨眉山市、犍为县、井研县、夹江县、高新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金口河区、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请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乐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0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