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川渝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四川合江临港工业园区)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


根据《川渝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四川合江临港工业园区)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报告》(泸审投报〔20231号)要求,我立即会同永川、江津及市内相关单位对“关于协调合作机制不够健全完善,协同落实国家重大战略还需加强”“可复制可推广成果不够丰富,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先行先试还需加力”“共同构建产业体系不够有力,产业统筹协同发展基础还需强化”“区域联合发展不够协同,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合作还需加强携手联动”等问题认真研究,限时整改目前,以上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跟踪,深化落实,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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