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四川省长江鲟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
川农函〔2023〕13号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你单位《关于申请变更“2023年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四川省长江鲟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农院〔2023〕2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关于优化保护中心功能布局、实验室和育种车间结构设计以及配套设施设备等建设内容的相关变更。请你们据此批复,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抓紧开展项目建设。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月8日
川农函〔2023〕13号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长江鲟保护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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