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举行初步定于1月23 日上午9时(周二)在区政府408会议室召开
二、听证会内容
为全面提升全区农村小康生活水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农村供水价格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72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聊发改价格〔2022〕50号)等文件精神,区发展改革局对茌平区城乡一体化农村自来水价格成本情况进行了调查,以北京大雨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编写的《关于对聊城市茌平区融创水务有限公司城乡一体化供水成本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参考依据,制定了茌平区农村自来水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1)执行价格
农村自来水终端价格为: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3.84元,非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5.11元,特种用水每立方米6.21元。
(2)、相关要求及配套措施
1.农村自来水价格为到户价格,农村自来水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在水价外征收其他任何费用。
2.农村自来水实行装表到户、抄表到户、计量收费到户,经营者与用水户以到户水表为结算点。到户水表(含)以上部分由供水经营者负责安装并进行维护、改造和更新。
3.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学校生活用水、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村(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水执行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洗车业、洗浴业、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用水执行特种用水价格;除上述范围用水之外的执行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对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对象生活用水实行价格优惠政策。
4.农村供水经营者要建立自来水价格公示制度,实行“水价、水量、水费”三公开,提高水价政策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三、执行日期
本通知自 年 月 日起执行,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关于茌平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自来水试行价格的通知》(聊茌发改函【2023】4号)同时废止。
四、听证会听证人、参加人、旁听人员
(一)听证人
李加明 茌平区发展和改革局二级主任科员
姜朝霞 茌平区发改局副科级干部
单正义 茌平区发改局物价股科员
(二)听证会参加人( 22名 )
1、消费者参加人(11名)
张恒国 刘文平 任荣光 谭政 李修广 尹春玲 毛壮壮 李承峰 李守杰 黄德弟 张栋
2. 经营者代表(1名)
融创水务有限公司 翟瑞刚
3、专家、学者代表(1名) 陈彩
4、有关部门代表(4 名)
人大代表 陈水仙
政协代表 张玉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莹
区消费者协会 李从海
5、北京大雨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陈义川
6、旁听人员4人
特此公告。
2024 年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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