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初级评审委员会关于对2023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字〔2023〕119号)规定,德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初级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12月9日召开了评审工作会议。会议对市本级申报农业技术中初级职务资格人员的材料按规定的程序认真组织了评审,王伟等4名同志通过中级职务资格评审;于瑞华等18名同志通过初级职务资格评审。

为了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评审结果公正合理,确定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本次异议期为2024年1月4日至10日,共5个工作日。请各呈报单位按有关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以及公示通知反馈到原单位,及时予以公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问题)。

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德城区青龙街2号德州市农业农村局三楼   邮政编码:253000

 

附件:德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初级评审委员会2023年度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xls

 

 

德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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