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发展中心、经开区工科局、文昌湖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及《关于推进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科字〔2023〕153号)和《山东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与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鲁科字〔2023〕15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1月13日下午5:00。

二、填报方式

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各申报单位登陆“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进入“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系统,按照要求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附件证明,提交申请材料。材料提交完成后,在线打印纸质材料2份,加盖申请单位、推荐部门公章后,于1月15日下午5:00前,由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汇总报市科技局。

三、注意事项

请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与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政策,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按照备案标准,严格审核把关,切实保证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推荐备案机构的高质量、高水平。

省科技厅将对通过审查的机构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对象和时间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182881

技术支持:531-51751080

  

淄博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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