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2023年第6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6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已经2023年12月26日第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主  任:郑栅洁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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