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四批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 农业农村局、开发区和高新区分局、度假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绩效评价和认定工作的通知》,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第四批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认定工作。通过产业园绩效自评、认定申请、县级审核推荐、市级认定答辩和实地核查等程序,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和公示无异议后,决定公布第四批14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名单(见附件1),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管理。各产业园以获得认定为新起点,进一步做大做强优势主导产业,按照“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品牌)”的全产业链要求,统筹提升生产、加工、科技、品牌、示范、服务等功能板块,大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健全领导机制、责任机制和管理机制,加大用地、科技、人才等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产业园管理创新,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实施、农民受益、共享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格局。

二、规范市级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名单公布后,市级财政奖补资金列入2024年预算,每个产业园50万元,于2024年拨付各县(市、区)。市级财政奖补资金使用务必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财政奖补资金原则上用于支持产业园后续新建设内容,主要支持规模化种养示范设施建设和提升、产业园数字化改造升级、产业园供应链完善提升、科技创新平台搭建、农产品品牌培育等方面。原则上财政奖补资金支持的项目不超过3个。二是财政奖补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不得与高标准农田等项目交叉重复;不得搞平均分配、避免面面俱到,遵循缺什么补什么原则。三是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及支出过程务必严格规范,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产业园所在地政府务必加大支出审查力度,坚决杜绝套取财政奖补资金问题。
    三、编制报送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各产业园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编制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可参考附件2),资金使用方案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24年1月5日前以正式文件呈报市农业农村局(一式2份)备案。


附件:聊城市第四批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名单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聊城市第四批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名单


1.东昌府区堂邑镇现代农业产业园

2.东昌府区道口铺街道现代农业产业园

3.茌平区菜屯镇现代农业产业园

4.茌平区乐平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

5.茌平区洪官屯镇现代农业产业园

6.阳谷县阿城镇现代农业产业园

7.阳谷县西湖镇现代农业产业园

8.阳谷县张秋镇现代农业产业园

9.莘县王庄集镇现代农业产业园

10.莘县观城镇现代农业产业园

11.东阿县姜楼镇现代农业产业园

12.冠县桑阿镇现代农业产业园

13.冠县兰沃乡现代农业产业园

14.高新区许营镇现代农业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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