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镇人民政府,普集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武功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现将其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总 指 挥 长:罗 曦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总指挥长:王生海 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指 挥 长:谭柱国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赵 阔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王 林 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成 员:何伟刚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胡 波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郭 勇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冰峰 县民政局局长
马 斌 县财政局局长
董建谋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军委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波林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候宇轩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亚团 县水利局局长
薛建纲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赵艳萍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代 峰 县市场和监督管理局局长
宇文革联 县气象局局长
赵 海 市生态环境局武功分局局长
张速成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赵 江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金小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文涛 县司法局副局长
张 娟 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丁幸芝 团县委书记
尉 波 国网武功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马争争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武
功分公司经理
李 松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武功县
分公司经理
薛小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功分公司经理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谭柱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赵江同志兼任,主要承担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履行县抗震救灾工作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指挥、监督等职能。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如有调整,由各单位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并报指挥部批准,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主管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和镇办(社区)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协调组织媒体及时发布震情灾情相关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事实。
县武警支队:负责组织驻武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公安部门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对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储等重要场所的警戒。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重大及以上地震应急处置及现场指挥部协调保障工作;负责地震灾害信息报送、预警信息发布;衔接各类救援力量参与重大及以上地震应急救援;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工作;管理、分配县级地震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协调重大及以上地震灾害的调查评估,汇总分析有关情况;承担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消防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和火灾扑救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县级应急储备粮食、食用油和煤、电、气等应急物资的协调调运;参与灾情会商和评估;落实有关扶持资金、物质,开展恢复生产工作;加强受灾地区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监测预警,必要时报经县政府同意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县工信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业应急物资的生产,指导制定工业恢复生产方案和工业生产自救。
县公安局: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参与组织对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存仓库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地震引发的火灾、毒气泄露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救援;迅速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确保抗震救灾工作有序进行。
县民政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及时开展相关社会救援;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调殡葬服务机构力量,协助妥善处置遇难人民遗体。
县司法局:负责协调配合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等特殊单位及群体的监控和安置。
县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筹集、管理,配合做好财政救灾资金、政府间捐赠资金及其他社会捐赠资金使用管理。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监测,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次生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灾区空气、水质、土壤等污染监测,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同时督促做好灾后环境风险评估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组织民用住房、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震损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急评估工作;指导受灾地区抢修受损毁的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县交通局:查明交通中断情况,抢修被破坏公路、桥梁等,立即开辟绿色通道,保证救灾车辆通行;协调组织协调应急救援运输力量,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运达和人员疏散运输工作顺利开展。
县水利局:检查指导和巡查灾区饮用水源、水库(水电站、淤地坝),主要江河重要堤防,大型闸坝设施安全;负责灾区局属重大水利工程和设施抢险加固及恢复重建,指导灾区重要水利设施抢险加固及恢复重建;指导处置可能发生的严重次生水患灾害,指导灾区处理险情。
县文旅局:负责组织疏散安置灾区游客;负责协调救灾法规、政策等广播电视节目、栏目的宣传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灾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负责牵头筹集和运送灾区急需药品器械,必要时启动县外调拨救灾药品工作机制;开展心理援助行动;严密监控疫情,开展防疫工作,防止传染病疫情发生;开展饮用水卫生检测;协调县外医疗救援队伍和医疗机构开展伤员救治、接受危重伤员。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进入灾区的食品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负责对进入灾区的药品进行监督检查。
县气象局:强化气象检测工作,及时通报重大气象变换,发布各类气象信息预警信息,为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气象服务。
团县委:负责志愿者队伍的管理与调配。
县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负责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通过红十字会捐助的物资和资金。
县供电分公司:负责指挥和协调全县电力系统的抗震救灾和电力保障工作。
县联通公司:做好无线电通信安全保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视情况实行局部无线电管制。
县移动公司:做好无线电通信安全保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视情况实行局部无线电管制。
县电信局:做好无线电通信安全保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视情况实行局部无线电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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