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新黄河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根据《行动计划》,到2025年年底,各市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居民普遍形成垃圾分类习惯。各县(市、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98%,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7%,全省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公共机构300个,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市、区)30个、示范街道(乡镇)100个、示范社区(村庄)1000个。
按照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行动计划》借鉴济南、青岛及兄弟省市经验做法,将垃圾分类重点工作细化为源头减量、前端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宣传教育、示范引领等6个方面,每个方面都有任务、有措施,并明确责任部门。
采取倡导“绿色办公”、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减量等措施,促进垃圾源头减量。科学合理设置投放点,因地制宜创新投放模式。加强分类运输车辆管理,提升分类转运设施建设管理水平,健全可回收物资源化回收利用体系,推进有害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统筹规划建设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基地,加快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开展生活垃圾填埋设施整治或封场。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学校教育,开展志愿服务,凝聚社会力量。强化示范引领,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发挥重点带动作用。今年年初,我省印发了《2023年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计划》,目前各项重点任务均已有序推进。
同时,《行动计划》围绕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体系、推动科技赋能、加强资金保障、严格监督评价等5个方面,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各方责任,抓好要素保障,健全评估机制,推动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有效落实。
发布会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周善东表示,下一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会同有关方面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对照《行动计划》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指导各市细化分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确保顺利实现各项预期目标。
记者:陈雪碧 编辑:卢婷 校对:刘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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