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愿景和全球主要经济体对于气候问题高度共识的大背景下,以光伏、风电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将迎来长期巨大的发展机遇。其中光伏基于其经济性强,安全性、可靠性高,应用场景广,建设运维相对简单等多方面的天然优势,将在未来能源格局中承担重要的角色。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截至2022年全球光伏年新增装机量230GW,累计光伏装机1,156GW。从长期来看还远无法支撑全球清洁能源转型的战略需求,光伏行业仍具有较广阔的发展空间。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过多年的行业深耕,凭借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深入的精细化管理,在高纯晶硅环节已经建立了深厚的竞争优势,市场占有率多年位居全球第一。目前,公司高纯晶硅业务积累了显著的技术、人才、资金、管理等综合优势,产品生产成本已大幅领先行业平均水平,并成为主要的N型硅料市场供应商,与行业头部友商均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具有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的基础。为贯彻落实公司“打造世界级清洁能源运营商”的长期发展目标,借助内蒙古自治区丰富的资源优势持续巩固公司光伏产业链综合竞争优势,并助力内蒙古自治区光伏产业链强链补链,经充分论证,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拟与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共同签署《绿色基材一体化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就公司在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准格尔经济开发区投资280亿元,建设绿色基材一体化项目达成合作。
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乙方: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丙方: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见本公告“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所述内容。
3、投资方式
由公司指定的项目公司行使和履行公司在协议中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相关项目公司的注册成立及其他相关事宜授权经营管理层执行,无需再另行审议及披露。
4、项目用地
项目拟选址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内。项目用地整体连片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500亩,分两次供地,其中一期项目用地约2500亩,采取公开挂牌方式出让。项目用地的具体面积、项目红线图、项目用地相关限制条件、土地出让和退出等,将以公司与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或其所属政府部门实际签署的项目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5、主要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为丙方本项目提供用地,并完成土地“七通一平”(通水、通电、通气、通园区道路、通网络宽带、通排污管网、通公共交通,土地场平)及相关前置程序,确保项目用地满足项目开工条件;
(2)甲乙双方根据投资协议约定为项目提供用电、用水等保障,承诺确保项目的用电负荷需求,保证项目获得持续、稳定满负荷供电的条件,满足项目生产建设的用电需求;
(3)甲乙双方保障丙方项目原料需要,协助丙方通过市场化方式收购硅矿资源,工业硅项目根据硅矿石资源的配置进展及相关要素保障匹配投资节奏;
(4)丙方积极推进下游产业链项目落地,并协助甲、乙双方引进光伏行业配套龙头企业,带动投资、完善光伏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
(5)丙方或丙方指定的关联公司在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丙方及其关联企业依据《投资协议》投资实施的项目,其技术工艺为国内先进水平,在能耗、安全、环保、排放等方面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