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引领性作用,助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制《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地方标准体系》(以下简称《标准体系》),指导开展标准制订、修订和管理,加快构建科学完备、结构合理的绿色低碳发展地方标准体系。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的部署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制定了《山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省政府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签订《共同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明确提出健全住建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标准体系。近年来,我省结合气候、地理、环境、经济、文化等特点,制定发布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工程建设标准,但在推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建造方式绿色转型、形成绿色治理模式等方面,存在标准体系不完善、框架结构不明确、标准适用性不强等问题,急需构建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的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地方标准体系,助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二、起草过程
《标准体系》编制立足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牢牢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趋势,全面梳理现行246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先后赴省内外调研学习,全面了解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管理和现行标准结构布局、技术水平、实施应用等情况,多次座谈交流,研讨编制需求和体系构建框架。8月份,形成《标准体系(征求意见稿)》,充分征求厅有关处室单位、各市主管部门、部分科研机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9月14日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标准体系》紧密围绕促进住建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以建设绿色节能、美丽宜居、健康安全、智慧韧性的城乡基础设施为目标,分为标准体系框架、现行和在编地方标准、拟编制地方标准3章节,涵盖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住宅品质提升、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村镇建设等5个专业体系和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智能建造等15体系,收录住建领域地方标准283项,其中现行和在编97项、拟编制86项。
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按照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等4个子体系,确定现行标准64项、在编20项,提出拟制修订公共建筑用能限额设计标准、零碳建筑技术标准、绿色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技术标准、装配化装修技术标准等28项。
住房品质提升方面,按照高品质住宅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养老设施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等3个子体系,确定现行标准11项、在编 7项,提出拟制修订宜居社区建设标准、老旧小区建筑绿色化改造设计标准、适老住宅建设标准等16项。
城市建设方面,按照绿色基础设施、韧性城市、地下设施等3个子体系,确定现行标准43项、在编13项,提出拟制修订城市更新技术标准、城镇雨污分流改造技术标准、城市智慧供水技术标准等26项。
城市管理方面,按照智慧城市、运行管理、物业服务等3个子体系,确定现行标准24项、在编7项,提出拟制修订绿色智慧住区建设技术标准、节水型居民小区评价标准、红色物业建设规范等9项。
村镇建设方面,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村居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等2个子体系,确定现行标准7项、在编1项,提出拟制修订既有农村住宅节能保温改造技术标准、历史建筑修缮与保护技术标准等7项。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进一步强化系统思维,创新工作思路,按照“有标贯标、缺标补标、低标提标”的原则,制修订一批技术领先、实用性强的地方标准,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协调开放、发挥实效的标准体系,不断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让高标准成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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