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信息网讯 根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1〕144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333号)要求,现全国六省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通知。
截止12月22日,本文整理了河北、广东、浙江、江苏、安徽、吉林等六个省份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合计29.945亿元。
其中,11月21日,河北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共计6.14亿元,涉及唐山、秦皇岛和衡水三个城市,用于支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
12月7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共计4.986亿元,涉及广州、汕头、中山和佛山四个城市。
12月11日,浙江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共计4. 086亿元,涉及杭州、金华和衢州三个城市。
12月14日,江苏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共计3.953亿元,涉及宿迁、昆山和扬州三个城市。
12月1日,安徽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项目编码100000Z135060079040),共计6.14亿元,涉及马鞍山、芜湖和六安三个城市。
11月28日,吉林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项目编码100000Z135060079040),共计4.64亿元,涉及四平和松原两个城市。
其他省份政策正在陆续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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