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落实〈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职业教育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对促进就业创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具有重要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政策,更好的推动产业需求更好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统筹解决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两张皮”问题,持续优化人力资源供给结构,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重庆市税务局、人行重庆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联合印发了《重庆市落实〈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4方面13条措施。一是推动形成产教融合头雁效应。组织申报第二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和第二批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同步启动市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和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遴选培育工作。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机器人、工业互联网、储能、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养老、托育、家政、物业等生活性服务业深入推进产教融合。二是夯实职业院校发展基础。持续“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院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将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完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加快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三是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深化校企合作。支持职业院校联合企业、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和职业院校、普通高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分校或产业学院。发挥市域产教融合联合体、产教融合共同体作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四是健全激励扶持组合举措。进一步健全“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清单,探索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落地政策。

《若干措施》紧扣国家,并结合重庆实际。在“赋能”方面,主要通过“试点、政策、资金”三个抓手,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在“提升”方面,聚焦难点堵点问题,通过针对性政策措施和务实性工作举措,力争实现专业体系、实训水平、融合深度“三个提升”。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教委等有关市级部门,全力推动《若干措施》落地见效,努力形成具有重庆辨识度的产教融合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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