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公园城市建设规划》文字解读


解读人: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局长 杨建军

一、编制背景

2018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天府新区视察时首次提出公园城市理念。山东省、青岛市高度重视,将公园城市作为建设“美丽山东”、提升城市品质、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2022年3月,青岛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青岛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开展公园城市建设等八大攻坚行动,着力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城阳区作为山东省6个省级公园城市建设试点区(市)之一,致力于打造公园城市建设样板、北方公园城市示范区。2022年11月,为落实公园城市建设相关要求,科学、有序、统筹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实施工作,青岛市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青岛市城阳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了《青岛市城阳区公园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二、编制目的

青岛市城阳区公园城市建设是落实青岛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市民满意度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青岛市城阳区公园城市建设规划遵循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公园城市理念内涵,落实山东省、青岛市和城阳区公园城市建设要求,注重规划的统筹性、协调性和创新性,聚焦城与绿、城与园关系,探索山湾河城融合发展新实践和绿色生态空间引领城市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湾区公园城市。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

《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2017年修正

《青岛市湿地保护条例》(2018年施行

《青岛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

《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51346-2019

《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2年)

《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山东省政府,2018年)

《山东省城市绿化品质提升评价标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

《美丽山东建设规划纲要(20212035年)》(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22年)

《青岛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青岛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2022年)

《青岛市城阳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年2035年)》

《青岛市公园城市建设规划(2021年2035年)》

《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公园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建城管字[2022]9号

四、编制过程

2022年11月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现场调研座谈、梳理规划思路。2022年12月以来,规划编制技术团队多次就阶段性规划成果向区政府主管领导、区住建局和服务中心进行汇报,与城阳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青岛市公园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团队进行多次技术沟通。2023年6月至9月,完成了公众意见征询、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程序。2023年9月至今,完成了风险评估、司法审查、区政府常务会审查等程序。

五、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山东省、青岛市和城阳区公园城市建设要求,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穿城市发展全过程,推动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促进城市风貌与公园形态交织相融,着力厚植绿色生态本底、塑造湾区公园城市优美形态,着力创造宜居美好生活、增进公园城市民生福祉,着力营造宜业优良环境、激发公园城市经济活力,着力健全现代治理体系、增强公园城市治理效能,将城阳区建设山湾河城交融、百廊千园荟萃,活力宜居宜业宜游的湾区公园城市示范区。

六、重要举措

规划提出了山湾河城交融、百廊千园荟萃,活力宜居宜业宜游的湾区公园城市示范区的目标愿景,构建了“活力湾、蓝绿网、十组团、百画廊、千景园、万业城”的公园城市空间格局。规划提出的公园城市建设策略主要包括开展生态保护建设、构建公园服务体系、探索绿色发展范式、创新城市建设模式、营建多彩绿色生活等5个方面,着力建设蓝绿交织的生态海湾城、城园融合的全域公园城、魅力彰显的山海风景城、精彩宜人的活力场景城、绿色低碳的绿色善治城。衔接落实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明确近期建设项目库,分类厘清17项近期建设工程,统筹27类近期建设项目。2035年,城市绿地率提升至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升至15平方米,10万人拥有综合公园个数提升至1.5个,城市林荫路覆盖率提升至85%。

文件咨询联系单位: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联系人及电话:白志 0532-8786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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