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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泸州市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和管理,我委牵头起草了《泸州市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自2023年11月2日起,通过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进行为期30天的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征求公众意见期间,共收到公众意见0条,共采纳0条,未采纳0条。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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