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饶县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广饶县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及必要性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为积极稳妥、高质量推进新型城镇化,进一步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根据《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鲁政发〔2022〕1号)、《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东政发〔2021〕6号)、《东营市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规划》(东委〔2022〕106号)、《东营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东政发〔2023〕6号)和《广饶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政发〔202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指导全县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规划,是其他相关规划编制实施的重要依据,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35年。
二、编制过程
我县《规划》编制工作于2021年5月份启动,于2023年12月完成《规划》印发。
2021年5月-2021年7月,建立领导体系和工作机构,着手开始前期研究,收集整理有关规划资料,为规划编制奠定基础;
2021年7月-2021年10月,聘请山东建筑大学相关专家担任指导,强化顶层设计,深入相关基层及县直部门单位开展调查研究;
2021年10月-2021年12月,开展规划重大课题研究,制定出台了规划编制计划方案和专项目录;
2021年12月-2022年8月,起草规划编制初稿。
2022年8月-2022年12月,先后多轮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不断调整完善。
2022年12月16日-2023年1月16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2023年1月3日,通过中共广饶县委政法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023年1月7日,通过山东建筑大学、济南大学、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山东大卫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专家的论证评审。
2023年1月28日,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审查意见,做了修改完善;
2023年4月25日,《东营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正式印发后,深入对接市规划内容,再次做了进一步修订完善。
2023年5月10日,正式形成《规划》(送审稿);
2023年12月8日,正式印发《规划》。
三、发展目标和任务
到2025年,广饶县新型城镇化初步实现智慧化、绿色化、均衡化、双向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8%左右;到2035年,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左右,智慧化、绿色化、均衡化、双向化模式更加成熟定型,城乡融合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建成国家级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典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样板、齐鲁乡村振兴建设示范区。主要包括四项任务:
(一)深入推进智慧城镇化,系统提升数字治理能力。坚持数字赋能高质量发展,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人民群众全面感知、发展活力充分迸发的智慧生态,提升城镇智慧化治理能力,优化公共服务质量,促进产业发展转型升级,突出抓好全省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打造县域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广饶模式”。
(二)深入推进绿色城镇化,聚力打造美丽宜居广饶。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纳入城乡发展整体布局,发挥规划导向和约束作用,建设绿色、安全、韧性、人文的现代宜居城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深入推进均衡城镇化,扎实迈向全民共同富裕。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建立健全城市空间、社会、资金等领域治理体制机制,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拓展城乡居民就业创业增收空间,促进共同富裕。
(四)深入推进双向城镇化,加快实现城乡融合发展。聚焦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优化全方位开放布局,遵循城镇发展规律,引导城乡人口有序流动,推进“人地钱技”制度改革,助推城乡人口、土地、资金、技术等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合理配置,重塑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实现“城中有乡、乡中有城”,城乡深度融合。
四、实施保障
为了推动《规划》各项任务得到贯彻实施,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组织协调、健全推进机制、实施监测评估等四个方面提出落实规划的相关措施。此外,《规划》在相关章节设计了8个项目专栏,谋划提出了众多重大工程项目,形成了规划实施的有力支撑。
政策咨询电话:广饶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0546-644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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