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相关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机场建设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以及城市轨道交通有关重点工程建设,负责重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监管,以及重点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监管。 3、承担交通有关重点工程设计管理、竣工验收工作。 4、拟订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提出全市公路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5、组织实施国道、省道的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 6、指导监督全市高速公路、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 7、规划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 8、承担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战备器材管理工作。 9、组织协调市内军事行动、国防运输等重大活动的交通保障。 10、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军民融合工作。 |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