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全区农村和城镇非离退休老年人生活救助金发放工作现在已经全面开始,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救助范围
具有本区户籍、70周岁至99周岁的农村老年人和城镇非离退休老年人(均不含特困供养人员),可以申请老年人生活救助金。非离退休老年人是指既未享受离休金又未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人。
二、救助标准
70周岁至74周岁(1949年1月1日零时至1953年12月31日24时出生)每人每年 1000元;75周岁至79周岁(1944年1月1日零时至1948年12月31日24时出生)的每人每年 1500 元;80周岁至89周岁(1934年1月1日零时至1943年12月31日24时出生)的每人每年 2000 元;90周岁至99周岁(1924年1月1日零时至1933年12月31日24时出生)的每人每年 2400元。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老年人生活救助金发放按户籍实行属地化管理,分统计核实、集中公示、审批汇总、落实资金、发放资金五个阶段进行,2023年12月4日开始,2024年2月25日前,全部结束。
四、工作要求
2024年度老年人生活救助金发放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程度高,请广大市民朋友相互转告,抓紧时间到户籍所在社区申报,确保不重不漏。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集中人力、物力,精心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及时纳入救助范围,提高政策落实及时率和准确率。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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