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加强市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附件3)的相关要求,现就组织市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复核评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核评估范围
2020-2022年度经市发展改革委公开选定的市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含应急加工企业、应急储运企业、应急配送中心、应急供应网点,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复核评估时间
2023年12月22日前。
三、复核评估内容
依照企业申报材料,对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应急保障能力、生产经营能力、承担社会责任、企业生产资料类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和应急配套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复核评估。
四、复核评估方式
采取企业提报相关材料、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实地查看、调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五、复核评估认定
1.通过复核评估的企业继续选定为青岛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续签《青岛市粮食应急保障协议书》并授牌,有效期3年;
2.未通过复核评估(或停业、关闭)的企业,取消青岛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资格,退出市级粮食应急保障体系。
六、材料提报时间
请各企业于2023年12月18日(下周一)前,将复核评估材料(见附件2)加盖公章扫描后,电子版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处。
联系人:戚晓雪
联系电话:85916749
电子邮箱:fgwlscbc@qd.shandong.cn
附件2-2:青岛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申报材料(连锁经营).pdf
附件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粮仓规〔2021〕193号).pdf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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