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度城阳区药品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青岛市城阳区药品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2023年1130日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3年度城阳区药品技术职务资格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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