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设立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意见的结果反馈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区自然资源局起草了《关于设立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9月19日--2023年9月26日依法公开征求相关部门及各街道的意见。截止2023年9月26日,未收到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途径或其他方式提出意见。

 

济南市钢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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