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区于国善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于国善因保管不善,将福山区福新街道办上庄村,房产证号62010437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作废,现声明该房产证号62010437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国善

 

202312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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