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做好2024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请各区市抓紧开展2024年专精特新“小巨人”摸排、挖潜和培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培育重点
各区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全面梳理、重点研究本辖区2024年拟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抓紧做好“小巨人”企业培育、挖潜工作,力争2024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有较大提升。
二、细化工作措施,做好入库培养
各区市要深入调研、全面摸排,建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库。联合发改、科技、市场监管、统计等相关部门,聚焦本辖区“工业六基”、制造强国、网络强国等战略性新兴领域的优质中小企业群体(国家单冠储备库、省单冠、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双软企业、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绿色工厂、规上企业、新经济潜力企业等),对拟培育为专精特新“小巨人”的潜力企业(如已申报但未被认定、到期复核、各类优质企业),抓紧入库培养。
三、加强政策宣贯,开展重点辅导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是一项政策性强的工作,需要切实加强政策宣贯引导和重点辅导。为鼓励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市财政对 2023 年及以后年度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 100万元奖励(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各区市要安排专人负责,弄懂吃透申报政策,明确申报要点、申报关键,采取多种形式,政策宣贯全覆盖,及时了解企业的申报困难、问题,并予以辅导支持;对入库拟培育重点企业,抓紧集中走访,点对点逐一做好政策宣讲,提出有针对性地一企一策跟踪辅导服务方案。
四、明确时间节点,强化跟踪培育
各区市请于12月底前完成第一轮挖潜、摸排工作,发现、培育和推荐更多潜力“小巨人”企业。各区市和有关企业在工作中遇到的情况问题,请及时反馈市民营经济局,市民营经济局将根据各区市提报的培育企业名单和反馈情况,统筹安排政策宣讲、专家一对一辅导等工作,市区联动,共同做好企业培育工作,力争我市2024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有新突破。
请各区市组织培育企业填写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信息汇总表,区市汇总后按照不少于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上报市局,列入市级培育库,进行重点跟踪培育辅导(汇总后的附件2电子版请于12月28日前通过金宏发至市民营经济局创业创新服务处)。
联系电话:85912657、85912658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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