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福山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送达《核查住房公积金通知书》(烟住福核﹝2023﹞第50号、第51号)的公告

单位名称:福山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117517615130

法定代表人:于洪瀚

单位住所地:福山区福海路152号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福山管理部已依法受理职工李绪宁、王欣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既视为送达。”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核查住房公积金通知书》(烟住福核字【202350、第51号),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核查住房公积金通知书》202350

2.《核查住房公积金通知书》202351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福山管理部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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