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卫生与健康领域科技创新,市科技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有关科室起草了《关于加快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工作提出的“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指示要求,推进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领域科技创新,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更好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与市卫生健康委协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二、起草过程
2023年9月,与市卫生健康委初步沟通,起草形成文件初稿。10月-11月,与市卫生健康委多次沟通、反复修改,形成该讨论稿,现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
三、主要内容
《措施》共5部分16条,主要从平台建设、科研攻关、人才队伍建设、科技合作交流、政策支持保障等方面,对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工作予以支持,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速推进创新平台建设。明确健全完善实验室平台体系,加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布局建设10个左右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推动医学创新资源共享共用。
(二)持续提升科研攻关能力。支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重大关键技术研究攻关、医药健康产品及模式研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三级甲等医院建立重大卫生健康项目备案制,其中市级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中心每年备案实施的重点攻关项目原则上不少于5个。
(三)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加快高端人才培养引进,通过设置专职科研岗位、推荐优秀医学科研人才申报各级各类人才工程等方式支持科研人才成长进步,引导科研资源向优秀人才和团队倾斜。遵循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律和中医药人才成长特点,抓好中医药人才培育。
(四)广泛开展科技合作交流。加强市内医疗卫生机构科研合作,支持市内各医疗卫生机构联合申报省级以上重大专项,创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积极推动医校企合作交流,推动医教研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五)全力做好政策支持保障。建立科技、卫健部门联动支持机制,对市内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的重点项目和研究课题,共同给予资金支持。加强临床研究规范管理,建立科技创新容错机制,形成崇尚科学精神、遵循科技伦理、严守学术规范的良好氛围。
政策咨询电话:科技资源配置科 0546-8381970
政策原文链接:东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图片解读链接:一图读懂:《关于加快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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