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促进2023年工业经济“开门红”政策措施》解读


      一、编制背景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确保实现工业经济“开门红”,奠定“两市两城”和自贡现代化建设开局起步良好基础。
        二、制定过程
        立足当前自贡工业发展短板和稳住工业经济大盘关键环节,开展重点企业调研,针对性提出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6条措施,广泛征求各区县、高新区、市级有关部门、重点企业以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不断优化调整,完成政策制定。
        三、主要内容
        1.支持企业稳产满产。对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排前10位(含)且增速达到15%及以上、营业收入排前 11—50位(含)且增速达到30%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稳产满产奖励。
        2.帮助企业纾困解难。鼓励各区县积极帮扶2022年营业收入负增长的规上工业企业在2023年一季度实现正增长,根据户均增量、贡献率等量化评价,对排名前3位的区县,分别奖励50万元、30 万元、20 万元,专项用于支持企业走出发展困境。
       3.鼓励企业连续生产。在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2022 年12月31日—2023年1月2日、1 月21日—27 日)累计加班生产5天及以上,且每日用电量不低于2023年1月日均用电量50%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4.助力企业开拓市场。积极搭建产销对接平台,鼓励企业参加线上线下经贸活动。对2022年营业收入10亿元及以上,且在2023年一季度期间签定真实有效的工业产品销售合同累计金额达到5千万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5.促进工业项目加快建设。对在统项目2023年一季度完成投资1000万元以上,且项目投资进度达到时间进度要求(2023 年时间跨度12个月的项目,一季度完成年度投资计划20%以上;2023年时间跨度不足12个月的项目,按比例折算执行)的项目业主,给予资金奖励。
      6.提升工业经济发展质效。鼓励区县最大程度的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力争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解读机构: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电        话:0813-832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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