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十条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23年4月20日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发布《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教体艺〔2023〕1号),2023年4月19日省卫生健康委等二十一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卫发〔2023〕2号),均对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了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市委教育工作会和全市教育安全工作会指出“要多措并举关心爱护特殊群体”“开展心理障碍孩子关爱行动”,并多次专题研究全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为切实做好全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并充分征求市直部门和县(区)意见,制定《十条措施》。
问:《十条措施》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十条措施》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十条措施》具体内容,包括构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宜宾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化平台、优化心理健康教育拓展服务、加快心理健康援助热线建设、建立关爱闭环机制、加强科研工作、推动活动开展、营造良好成长环境和强化工作保障等10个方面措施,从全方位多维度加强我市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第二部分为部门工作分工,根据十条措施具体内容和部门工作职责,明确21个市直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宜宾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等部门职责。第三部分为关爱闭环机制图,完善学生心理测评后分类处置流程(归因分析后,对家庭原因和身心原因导致的心理障碍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为学生提供精准帮扶。
问:如何激励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班主任、副班主任?
答:结合我市实际,落实大中小学校(公办学校)班主任(辅导员)津贴补助,其中大学辅导员津贴由高校自行确定,中小学校(公办学校)班主任每月不低于400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待遇参照同校班主任(辅导员)执行;原则上初中及以上学段每班级配备1名副班主任,兑现公办学校副班主任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津贴补助。
问:如何发挥市县校三级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作用?
答:宜宾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承担市级心理健康援助热线运维、指挥协调、信息化平台建设、心理健康测评、数据分析研究、人员培训等工作。县(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筹辖区内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心理辅导室负责本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问:建立《宜宾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关爱闭环机制图》目的是什么?
答:通过制作闭环关爱机制图,充分整合部门力量,对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结果归因分析后进行分类处置,规范处置流程,为县(区)各部门、各学校提供流程参考依据。
问:如何保障心理健康教育经费?
答:涉及的补助经费按程序办理,由市教育体育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解读人信息
解读机构: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解读科室:素质教育科
解读人及联系电话:刘文龙,0831-822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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