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通过长期商业合同保障煤炭等资源性产品进口


  11月16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外贸优结构稳增长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便利跨境商务人员往来、培育外贸新增长点、提升大型成套设备企业的国际合作水平、加大进口促进力度、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加大进出口信贷支持、更好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优化跨境结算服务、发挥各类开放平台牵引作用、推动边境贸易创新发展、推进贸易数字化和绿色贸易发展、推动跨境电商加快发展、妥善应对国外不合理贸易限制措施、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和用好用足自由贸易协定优惠政策等十六条实施意见。
  加大进口促进力度方面提到,发挥国家进口贴息政策引导作用,支持企业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
  发挥大连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作用,推动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等平台载体建设。
  积极争取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和允许量,鼓励省内重点冶金企业积极参与境外矿产开发,通过长期商业合同保障铁矿石、煤炭等资源性产品进口。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申报进境肉类、粮食、原木等指定监管场地。扩大优质消费品进口,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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