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现值5000万元以上!《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管理办法》新要求

为了提升产业质量竞争力,支撑质量强国、制造强国建设,加快推进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培育和创建,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了《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指出,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应聚焦产品设计、生产控制、检测试验、管理体系等影响质量的各环节,开展科学研究并组织相应标准的研究、制定和推广。主要包括:开展先进质量标准、检验检测方法、高端计量标准,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设施的研制等

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面向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重点工程、民生工程中对质量创新的迫切需求,在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关键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产业基础领域,高端制造、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质量标准相关瓶颈问题。

 《管理办法》要求,申报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时,现有科研用房应相对集中,原则上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现值5000万元以上满足科研需要。现有仪器设备测量精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实验数据准确、可靠,测量能力满足实验室发展需要。具备较强的数据分析能力,可供分析使用的数据达到一定的存储规模。

附件: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管理办法.pdf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