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自贡)建设推动彩灯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内容解读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彩灯产业稳步发展,全市彩灯、仿真恐龙主营和关联企业发展到1000余家,其中规上彩灯企业32家,年产值达60亿元。依托彩灯、仿真恐龙等特色产业,成功创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但彩灯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还面临着科技创新不足、融资难、人才紧缺等诸多困难。2023年8月1日,石钢市长在调研彩灯企业时指出,要针对企业关心关注的问题,研究出台一些“短、平、快”的政策措施。为持续推进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不断壮大彩灯产业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本政策措施聚焦支持彩灯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包括“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企业做大规模、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加大企业金融支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产业急需人才、支持标准化建设、支持企业集聚发展、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等十条措施,并明确了措施内容和责任单位。
三、政策执行
     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11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各项措施由牵头责任单位制定实施细则。全市同类政策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本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调整,按照新政策规定执行。

解读机构:自贡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813)220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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