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审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根据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以下简称“慢病示范区”)复评审新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起草了《永川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对《工作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和居民生活行为方式的改变,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已成为影响我区居民健康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2012年、2018年我区顺利通过慢病示范区验收和复评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防控工作机制,营造慢性病预防控制的有利环境,有序推进慢病示范区复评工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确保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2024年顺利通过复评,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大格局,创造和维护健康社会环境,培育适合本地区特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总结推广经验,引领带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到2023年底,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基本普及,人民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意识和能力有较大提升,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率,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人均期望寿命超过79.3岁。
三、主要内容
(一)政策发展
(二)环境支持
(三)“三减三健”专项行动
(四)体系整合
(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
(七)监测评估
(八)创新引领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慢病示范区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慢病示范区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工作规划、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和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督促落实相关部门的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和评估,建立对各部门履行职能职责的督查制度。
(二)完善政策,加大投入
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规划、计划提供慢病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将慢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常见慢病检查、治疗费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门诊、住院统筹补偿范围,并出台相应优惠政策。
(三)加强督查,落实措施
慢病示范区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慢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召开会议,检查落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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