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聊城市司法局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聊城市实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的通知》简明问答解读
一、《通知》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为了优化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一处罚三告知”的“主动告知”机制,保障失信主体第一时间了解信用修复政策,激发失信主体诚实守信意愿,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有利于帮助市场主体减少因行政处罚带来的“失信”成本,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二、《通知》的执行时间是什么?
执行时间是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通知》执行范围是什么?
聊城市各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涉及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被行政处罚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四、 “主动告知制度”是什么?
“主动告知制度”是指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行政处罚案件立案调查终结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达到信用修复主动申请时限这三个重要时间节点,主动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告知失信危害、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提醒及时进行信用修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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