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聊城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简明问答解读
一、《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通知》的主要内容是调整聊城市区(东昌府区、市属开发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原来的2.85元/立方米调整为4.19元/立方米,以疏导市区天然气价格矛盾,促进供气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调整原因是什么?
调整原因是今年国内外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上游天然气公司在4月份、7月份、9月份多次上调市区天然气供应价格,导致市区天然气价格矛盾加剧,影响供气行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三、《通知》的执行时间是什么?
《通知》的执行时间是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未明确。政策5同时废止了《关于调整聊城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聊发改价格函〔2021〕 49号)。
四、《通知》的执行主体是谁?
执行主体是聊城市区各天然气经营企业,他们要严格执行上述价格政策,定期报送天然气价格联动数据资料,同时要做好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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