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所做的重点任务安排及相关要求,以加快建设农业强市为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对全市的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的实施工作做出安排并制定方案。
二、主要内容
《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主要是对全市的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的实施工作做出安排并制定方案。主要包括聊城市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聊城市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聊城市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聊城市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聊城市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等。
三、关键词解读
1、粮油生产保障资金主要用于促进粮食和粮油生产、优化种植结构,提高产出效益等工作。
2、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主要支持耕地地力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盐碱地综合利用和耕地质量提升。
3、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主要支持巩固提升农业产业发展基础、推动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
4、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主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提升、技术推广和人才培育等工作。
5、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主要用于地膜科学回收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渔业资源保护等工作。
四、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计财科 于春英
联系电话:0635-828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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