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聊城市农业农村局聊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聊城市乡村之星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属开发区相关部门:

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聊政办字〔2023〕9号)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聊城市乡村之星(以下简称“市乡村之星”)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范围和条件

参照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农村人口数量、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实用人才数量以及所属乡镇(街道)数量等指标,在综合测算的基础上,确定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市级乡村之星推荐人选数量,全市共推荐75名。请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见附件1)。往届市乡村之星原则上不再推荐。

市乡村之星推荐范围和条件严格按照《聊城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推荐人选身份界定为非公职人员(即非公务员、非事业单位人员、非国有企业人员)。各地推荐人选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农业企业负责人等人选数量不超过各地总推荐人选的30%。

二、推荐方法

市乡村之星采取个人申报、县级推荐、市级评审的办法逐级推荐。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负责组织本区域内市乡村之星的推荐工作,在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形成初步推荐人选。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推荐人选要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并经本级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于11月2日前将人选名单及有关材料(附电子版)报送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三、申报材料

1.推荐报告1份(内容主要包括推荐工作情况、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

2.《聊城市乡村之星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3份;

3.《聊城市乡村之星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一式3份(用A3纸印制);

4.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3份(A4纸印制,加盖各地组织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公章),如有音像材料可一并附上;

5.申报人员获奖情况、主要工作成果、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地组织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对原件资料进行审验,复印件逐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6.《聊城市乡村之星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见附件4);

7.征求意见表1份(见附件5);

8.申报2023年度聊城市乡村之星推荐人选个人承诺书1份(见附件6)。

四、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乡村之星选拔工作,是实施新时代人才兴聊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广大农业农村人才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新旧动能转换和建设农业强市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把这项工作做扎实、做到位。

(二)坚持标准条件。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真正把思想品德高尚,产业带动能力强,群众广泛认可,有良好口碑和声誉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推荐上来。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自下而上、优中选优,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人才。要坚持“三个优先”:优先推荐在农村一线发挥较大示范带动作用的人选;优先推荐与“三农”息息相关、直接服务于“三农”的人选;优先推荐年富力强、有创新精神、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高素质农民。

(三)严格审核把关。要对拟推荐市乡村之星人选认真组织考察,对人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确保推荐人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上报前要征求县级政法、发展改革、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主管部门意见。上报材料中的数字、业绩、效益等内容要有证明材料支撑。要明确告知推荐人选,推荐人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组织拟推荐聊城市乡村之星人选签订《个人承诺书》(附件6),杜绝多头申报人才工程项目。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各项政策规定,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实用人才参加评选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励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工作中的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电话:8287186)联系。

附件:1.2023年聊城市乡村之星推荐名额分配表

2.聊城市乡村之星申报表

3.聊城市乡村之星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4.聊城市乡村之星推荐人选汇总表

5.聊城市乡村之星推荐人选征求意见表

6.申报2023年度聊城市乡村之星推荐人选个人承诺书

7.省市重点人才工程清单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聊城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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