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传承历史文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我市组织开展了二级保护古树认定工作,共认定二级保护古树136株,现予公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协作机制,强化政策扶持,确保古树名木保护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宣传,注重弘扬古树文化,提高全民古树保护意识,引导各方共同关注和保护古树名木。
附件:聊城市二级保护古树名录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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