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确保行政权力事项规范有序运行,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需要和部门承接能力、实施条件,市政府决定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现将由市行政审批局实施的19项行政权力事项调整至市应急局实施。
市应急局和市行政审批局要加强协调配合,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30日内完成相关交接工作,特别是涉及省级委托的事项,要根据省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落实好监管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整的事项名称、承接部门、交接日期等内容,确保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工作做到无缝衔接。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及时做好相应调整,县级部门要配合市级部门做好相关调整工作。
附件:调整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调整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权力类型 |
1 |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行政许可 |
2 | 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行政许可 |
3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行政许可 |
4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行政许可 |
5 |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行政许可 |
6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行政许可 |
7 |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行政许可 |
8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行政许可 |
9 |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行政许可 |
10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 行政许可 |
11 | 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 |
12 | 矿山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 |
13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 行政许可 |
14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15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16 |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 其他权力 |
17 | 生产、经营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 | 其他权力 |
18 | 公益性民间组织救灾捐赠款分配、使用方案的备案 | 其他权力 |
19 | 义演、义赛、义卖等大型救灾捐赠和募捐活动的备案 | 其他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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