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山东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积极投入节水领域,扶持培育节水服务产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通知。
二、决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国家节水行动方案》;
3.《山东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4.《山东省水利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在全省开展“节水贷”融资服务工作的通知》(鲁水节字〔2022〕3号)
三、出台目的
“节水贷”是为有融资需求的节水型企业、节水项目与金融机构搭建的专项融资对接服务平台,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节水型企业、节水服务企业、节水项目实施贷款优惠支持。主要支持范围包括:合同节水管理等专业第三方节水服务、节水型企业等节水载体建设、节水技术改造、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节水“三同时”基础设施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淡化海水等非常规水开发利用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有关企业日常营运流动性资金需求等。
四、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工作联动。各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政策宣传,鼓励有融资需求的企业积极申报,对申报单位和项目及时审核、报送,并为申请贷款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统筹联动,提高质效。市水利局会同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指导。二是推动融资对接。市水利局节水办与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鼓励引导各有关金融机构跟踪“节水贷”信息库情况,积极与企业对接,做好“节水贷”融资服务。各区市也可结合实际,将本级“节水贷”申请信息同步推送至当地有关金融机构,形成工作合力。根据省级通知中的支持范围、优惠政策、申请程序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节水贷”支持项目、企业类型目录、具体优惠政策,开展节水贷”融资服务工作。三是及时总结宣传。市水利局与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定期总结评估全市“节水贷”融资工作成效,提炼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金融服务模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推广,助力全市经济绿色低碳发展。
五、政策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烟台市水利局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5-6786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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