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切实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房还贷压力,记者获悉,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商转公”政策,于今(26)日起实施。
什么是“商转公”?“商转公”是指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可以申请将现有的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
哪些人能享受“商转公”政策?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所有公积金缴存人,包括异地缴存人。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商转公”贷款所购住房须在德阳市行政辖区内。
除需满足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商贷正常还款不少于12个月;商贷还款期间逾期累计不超过6期,连续不超过3期,无逾期贷款余额;用于“商转公”贷款抵押的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另外,两人及以上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65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且不得超过申请当月商贷余额证明扣除2个月应还本金后的余额。曾提取公积金资金支付该套住房首付款的,贷款额度还应扣减所提首付款。贷款期限按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
申请资料包括“商转公”贷款申请表;原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贷借款合同原件;商业银行出具的申请当月贷款余额证明原件及近6个月还款明细;提前结清贷款同意书。
据了解,“商转公”办理方式有两种。一是以贷偿贷,又称直转,指用公积金贷款结清原商业贷款。原商业贷款银行须是公积金中心的委贷银行;二是自筹偿贷款,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然后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原商业贷款银行可以是德阳行政区内的任一商业银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特别提示:采用以贷偿贷方式办理的,所涉住房产权不能发生变化;商贷不能转为组合贷款,组合贷款商贷部分不能转为公积金贷款;申请商转公时,商贷状态是未结清。(记者 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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