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青衣江、岷江、沱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319号)精神,系统推进总磷污染防控工作,全面提升我市青衣江、岷江、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根据眉山实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眉山市青衣江、岷江、沱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实施方案》(眉府办发〔2023〕1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行业和区域,着力解决工业、农业及生活源涉磷污染问题,提出到2025年,总磷污染治理成效进一步巩固,排放总量进一步降低,青衣江干流断面总磷浓度稳定控制在0.1mg/L以下;岷江干流断面总磷浓度稳定控制在0.2mg/L以下;沱江流域球溪河发轮河口断面总磷浓度稳定控制在0.2mg/L以下;醴泉河等其它小流域省考断面总磷浓度稳定控制在0.2mg/L以下;黑龙滩水库等重点湖库总磷浓度保持稳中有降。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包括四个方面20条措施。一是加强矿山及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强化矿山环境风险防控,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升级,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强化涉磷企业监管,提高磷石膏综合利用水平,深化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二是加强生活源污染治理。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总磷管控,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三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强化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田退水治理,严控水产养殖污染。四是加强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扎实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强重点河湖内源治理,推进重点河湖水生态修复,推进生态隔离带建设,加强河湖岸线保护修复,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严格执法监管三个方面措施。

三、方案亮点

在责任落实上,每项任务措施均落实了市级牵头部门(单位),确保责任明晰;在措施内容上,进一步细化水质目标,针对全市总磷排放重点行业、领域,突出特色亮点做法,明确部分重点工程项目和具体任务指标;在保障措施上,以当前重点小流域水质问题为导向,要求毛河、醴泉河、思蒙河、球溪河相关县(区)要在12月底前制定“总磷控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实施重点小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攻坚,确保全市流域水质的整体提升。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