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山东省技术标准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技术标准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将“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作为七大任务之首,提出要以科技创新提升标准水平,要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机制。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我省要“打造科技创新标准化先行区”,明确到2035年,促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制度体系基本定型,要建设20个省级技术标准创新中心。为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部署,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和突破性技术的标准转化,构建技术创新、专利创造、标准制定、产业推广一体化工作机制,在实践基础上,我省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山东省技术标准创新中心”建设。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标准化制度体系,推动我省技术标准创新中心规范化发展,制定了《办法》。

二、文件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山东省标准化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

三、起草过程

2022年底提出并启动制定工作,经广泛调研、需求搜集、文件起草、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完成文件征求意见稿。2023年4月7日至5月7日,在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面向33个省有关部门、16市市场监管局等征求意见建议。5月中旬,对反馈意见进行了集中研究、充分吸收和分类处理,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重大调整的,进一步与省有关部门、单位沟通达成了一致意见,根据各方面意见进行了全面修改完善。7月21日,经省市场监管局局务会研究通过,自2023年8月26日起施行。

四、主要内容

《办法》界定了省级技术标准创新中心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工作平台,是以标准化助推创新技术和产品市场化、产业化和国际化的重要载体。明确了省级技术标准创新中心的定位,规范了中心申报、建设、运行、监督管理等工作程序和要求,提出了支持和鼓励政策,目的是激发企业标准化创新发展动力。《办法》主要包括总则、认定、运行、管理、附则,共五章23条。分别为:

第一章 总则(共4条)。规定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和依据,强调省级技术标准创新中心的定位和目标,明确省级技术标准创新中心认定、运行和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认定(共6条)。规定省级技术标准创新中心的优先支持条件和认定条件,明确认定的材料要求、流程要求和命名规则。

第三章 运行(共6条)。规定省级技术标准创新中心在工作机制、咨询委员会等方面的运行要求,强调转化机制创新、科技成果分析、技术标准研制、标准试验验证、服务能力提升等主要任务,明确知识产权保护、部门支持和指导等要求。

第四章 管理(共5条)。规定省级技术标准创新中心重大调整、重组要求,明确绩效评估的流程和要求。

第五章 附则(共2条)。明确省级技术标准创新中心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规定本办法的实施日期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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