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
利益问题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国网乐山供电公司、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省能源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通知》(川能源〔2019〕35号)。现转发你们,请你们抓好贯彻落实,结合地方实际,组织本区域供电企业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标准规范,继续逐一摸底排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整改责任人。
除国网乐山供电公司、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供电企业外,其余供电企业由相关县(市、区)发改局转送此通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项整治末世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通知(川能源【2019】35号).pdf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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