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今年5月至8月,根据《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川委法办发〔2023〕2号)、《重庆市永川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涉及信用惩戒的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函》(永人办函〔2023〕30号)要求,我区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涉及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信用惩戒等领域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根据清理结果,形成了《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二、主要内容
根据清理结果,决定废止14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文件如下:
1.《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城区洗车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7〕88号)
2.《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立体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9〕135号)
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建筑工地封闭施工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管理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5〕26号)
4.《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9〕17号)
5.《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6〕37号)
6.《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管理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8〕117号)
7.《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8〕106号)
8.《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区域测绘成果管理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2〕83号)
9.《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宅基地处置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2〕102号)
10.《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工作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7〕145号)
11.《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解决用人单位未参保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养老保障有关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1〕231号)
12.《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区级粮食储备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5〕69号)
1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移动基站建设的通知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5〕46号)
14.《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发〔2018〕32号)
三、相关政策的查阅途径
可以通过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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