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午,江阴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阳工业园区原管委会副主任张剑峰受贿一案。
江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剑峰于2010年至2019年,利用其先后担任江阴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江阴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江阴市城东街道拆迁安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等职务,负责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处置等职务便利,为江阴市某置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在款项支付、业务承接、项目推进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或者索取胡某、叶某等7人所送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88.7289万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张剑峰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剑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张剑峰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江阴市财政局、江阴高新区、临港开发区、江阴市工信局、中粮贸易沿江大区、江南水务等单位100余名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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