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延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的通知》(文旅发电〔2023〕42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61号)和《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要求,行远(山东)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符合降低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序号 | 旅行社名称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暂退标准 | 提取金额 |
| 1 | 行远(山东)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L-SD-09146 | 100% | 7万元 |
特此公告。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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