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解读
资讯
工业快报
政策快报
微信扫码分享
泰建许公告〔2023〕1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鲁建注册字〔2019〕1号)有关规定,经审核,任辉等51名人员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现予以注册并公告,具体生效时间以电子证照为准。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4日
附件:核准任辉等51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pdf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上一篇:关于开展智慧康养领域科技成果概念验证需求征集的通知
下一篇:审计署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
23:17:56
增速第一!海尔冰箱斩获印度HT Tech "最佳冰箱品牌"奖
连续18年第一!海尔巴基斯坦空调半年销量超去年全年
央行7月6日开展10000亿元买断式逆回购操作
“AI与网络药理学赋能胃健康研究与转化”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
迈沐智能完成Pre-A++轮融资,金雨茂物数千万战略投资,加速AI+制造智能体多赛道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