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玲(曾用名:林淑苓)(身份证号:370623********0665)购买刘启秀、由杰坐落在黄城中心街17号楼3-101的房改房,土地证号:2002-3853。房产证已过户林淑玲名下,房产证号:龙房权证黄城字第08678号。因此房土地证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现林淑玲到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土地产权转移登记,因刘启秀、由杰查询不到,无法配合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根据申请人申请,对以下内容给予公告:
依据《关于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龙政办(2020)27号,因原房主刘启秀、由杰查询不到,土地证无法收回,对此情况予以公告,并公告该土地证书作废。
如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办理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35-8732302
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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