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广饶县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现对《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做如下解读:

一、起草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助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破解统计改革发展瓶颈,保证源头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4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东政办字〔2018〕66号),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国统字〔2021〕8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山东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90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营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东政办字〔2023〕27号)等相关政策制定该《实施意见》。

二、重点内容

(一)加强统计力量建设。一是强化县级综合统计力量并进行优化提升,满足统计工作需要。二是增设镇街统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加强镇街统计人员管理,保证基层统计队伍稳定。三是推动村居统计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有机融合。四是实行统计人员备案制度,夯实企业统计力量,保持统计人员稳定。五是村居、企业统计人员变动向镇街统计机构备案,镇街统计人员变动应征得县统计局同意,部门统计人员变更应及时告知县统计局。六是开展培训及人才建设,培育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统计人才队伍。

(二)做好基础工作保障。一是保证各镇街统计机构有固定的独立办公场所,配备统计专用办公设备等工作条件,并将各类普查调查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二是把统计信息化纳入各级电子政务总体规划统筹推进,提升基层统计信息化应用水平,推进县、镇街、村居、企业、部门“五位一体”统计智慧网络体系建设。三是持续扛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政治责任,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维护统计调查数据质量。

(三)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一是进一步明确县、镇街、村居统计机构(人员)及调查对象工作任务,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统计调查。二是建立健全统计规章制度,使基层统计工作有章可循、依规开展,确保源头统计数据生产规范、质量可靠。三是各级统计机构和基层单位应当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主要统计指标工作台账。四是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用区划代码城乡划分代码库维护更新,推动名录库与代码库更新维护节点向镇街、社区延伸,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

三、疑问解答联系方式和地址

1.联系单位:广饶县统计局

2.联系方式:0546-6443997

3.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乐安大厦0346房间

政策原文: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广政办字〔2023〕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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