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启用“巴中市生态环境局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专用章”的公告

按照巴市生态环境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巴环境发〔2023〕8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规范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信息采集,决定即日起启用“巴中市生态环境局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专用章”印章。

特此公告。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7日

附: 启用印章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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